人工智慧的發展不只是技術的進步,更牽動社會、經濟、文化與倫理的深層變化。演算法決定誰被看見、誰被排除;資料決定誰被記住、誰被遺漏。這些都是社會學的問題。本中心致力於以社會學的理論與方法,深入探討 AI 發展所帶來的各種社會現象,並推動教學、研究與社會實踐三者的結合。
中心關注的核心議題包括:
- AI 對就業與勞動力市場的衝擊與轉型
- AI 在教育、醫療、政治、法律與社會福利領域的應用及其社會後果
- 隱私、安全與資料保護
- 演算法偏見:AI 可能產生或加深的不平等與歧視
- AI 的倫理、道德與人類尊嚴議題
- AI 技術與社會價值觀之間的對話與協調
- AI 與性別、身體、人機關係的重新界定
- AI 在犯罪預防、警政與刑事司法中的應用與風險
中心觀點寫作平台:rcais.medium.com ・ 官方頁面:東吳大學社會學系 — AI 社會研究中心
成立背景
成立背景與歷史Background & History
本中心依《東吳大學社會學系 AI 社會研究中心設置辦法》設立。依辦法第一條,東吳大學社會學系為促進社會科學與人工智慧(AI)跨領域理論與研究發展、營造優質教學與應用環境,特設立本中心;中心之任務為規劃與推動有關 AI 社會之人才培育、學術交流、研究發展、產學合作與其他相關事宜。
本中心屬系級教學研究中心,考評由本系學術發展委員會負責。中心置執行長一人,由學系教師互選產生;成員由本系專兼任教師及特聘人員中對中心教學研究有興趣者組成。執行長每學期須於系務會議報告中心業務與預算執行狀況。經費來源包括計畫補助、校內各級單位補助、募款與合作單位補助等。
2020-01-07
設置辦法通過
《AI 社會研究中心設置辦法》經社會學系系務會議通過,中心正式籌設,葉崇揚教授出任第一任執行長(2020–2021)。
2020-05-05
辦法第一次修訂
系務會議修訂通過設置辦法,確立中心組織與職掌架構。
2021
中心成立運作
中心全面運作,開設 Medium 專欄並推動 AI 系列課程;2022 年起由劉育成教授接任第二任執行長(2022–2024)。
2022-04-12
辦法第二次修訂
系務會議再次修訂設置辦法,強化中心運作規範。
2025 –
黃芳誼副教授接任第三任執行長
2025 年起接任,擴大演講系列、跨系教師社群與跨國研究網絡,並向下延伸至高中生 AI 營隊。
依設置辦法第五條,中心主要職掌為:
- 規劃課程與講座
- 執行研究計畫
- 舉辦學術活動
- 建置資料庫
- 推動國際交流與合作
- 鼓勵成果發表
依據:《東吳大學社會學系 AI 社會研究中心設置辦法》(109 年 1 月 7 日系務會議通過;109 年 5 月 5 日、111 年 4 月 12 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)。